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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营改增调研报告:企业积极应对 负担不减反增

来源:      2017/12/23 9:08:08

 近日,中国建筑业协会在其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了《建筑业营改增实施情况调研报告》。该报告的撰写源于中建协从今年5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大规模调研行动。调研共持续3个月,总计收到了845家企业的调查问卷。

 

从调研结果上来看,大部分企业对于营改增都采取积极应对的态度,有62.49%的企业参与了5场以上的相关讲座,有47.2%的企业投入了20万元以上的资金,只有1.78%的企业未做任何应对。

 

然而,有超过60%的企业表示,营改增以后税收负担不降反升。其中公路建设行业的情况最为严峻: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对148家公路施工企业的调研结果表明,70.95%的公路施工企业税负增加,18.24%的企业税负持平。行业的平均税负为6.11%。

 

造成这样情况的原因是什么呢?报告显示,主要的共性问题集中在以下几大方面:

 

首先,企业的进项税额抵扣不足导致税负增加,人工成本、材料成本(占总成本六成到七成)、设备租赁费用这几项支出中经常出现得不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而作为资金一大来源的银行贷款,其利息支出又不能抵扣。

 

其次,业主和供应商从自身利益出发,挤压建筑业企业利润空间。在法规明文规定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法进行计税的场合,许多业主仍然利用自身的买方强势地位,以预付款或进度款作为条件要求施工企业采用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计税法。而另一方面,有80%~90%的供应商在被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的时候都会以涨价相应对。这使得施工企业的利润空间被大大压缩。

 

第三,地方争抢税源,强令企业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子(分)公司,加重企业负担。这一问题是调研中建筑企业反映的最为集中的。地方政府的“任性”要求给建筑企业带去了许多麻烦。首先由于母公司与子公司资质不对应,使得工程中出现了法律隐患;其次,成立子公司以后所有人、财、物的调配流动都成了法人间的销售行为,增加了企业税负;最后,开设子公司的繁冗程序加重了企业运营负担,聘请新的财务人员也是一笔额外支出,更使得整个项目管理的链条都被拉长了。

 

此外,还存在的共性问题包括了现行建企资质管理规定与营改增后的企业现状存在矛盾、预缴增值税加重企业纳税成本、预收款带来的进项不匹配及差额征税难以实施、PPP项目财税政策不明确导致税务风险和税负增加等。

 

针对这些情况,报告给出了改进的建议。欲知详情请戳链接阅读调研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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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中国建筑业协会发布《建筑业营改增实施情况调研报告》全文